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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小知识4

新闻来源: 东莞市社保局发布时间:2014-12-17 16:06:46点击次数: 关闭窗口

1、哪些人应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20141009)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

(三)按月领取本市养老待遇及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

(四)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等职业教育院校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大中专学生”);

(五)其他按属地原则应当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非本市户籍参保职工在本市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就读的子女(以下简称“中小学生”)可参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按什么标准缴费,财政会给予补贴吗?(20141010)

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按月缴纳,各类参保人的缴费比例及财政补贴比例如下:

参保人类别

待遇形式

缴费费率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财政补贴

合计

职工

(含灵活就业人员)

住院

2.0%

 

 

3.0%

门诊

0.3%

0.5%

0.2%

城乡居民(含大中专学生、中小学生)

住院

   

1.0%

1.0%

3.0%

门诊

     

0.5%

0.5%

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单位缴费部分也由个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