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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东莞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深入,社会保障作为党和政府着力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东莞得到了长足发展。社会保险已经覆盖全市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以及农民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险在我市全面得以实施,为全市社会经济改革和发展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社会保障机构及其职能得到健全,社会保险的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规范、科学,加上高度信息化的社会保障管理系统的建立,必将为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提供更准确、高效、优质的服务。
【机构及职能】设立市社会保障局,作为政府行政机关,并组建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直属社会保障局管理;在各镇区设立社会保障分局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市社会保障局的派出机构。

市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工作、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拟定全市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3、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运营等政策,对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4、组织有关社会保险、农民养老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和宣传、教育工作。5、组织、指导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各级派出机构对各项业务的实施。6、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要任务: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2、办理市属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3、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定期发布统计信息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报告;负责管理市属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4、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指导镇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5、受市社会保障局委托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指导镇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6、指导镇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7、按照上级统一规定,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以及内部自律工作。8、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服务,受理社会保险方面的投诉,并调解有关纠纷。9、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涉及的技术合作、技术交流和专业培训等工作。10、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区社会保障分局主要职责:按照市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负责在镇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组织有关社会保险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镇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各项业务的实施。

镇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要任务:办理镇区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业务、待遇支付前的核查上报和待遇给付等工作,办理镇区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